《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将于4月15日起实施——攀枝花发布全国首个地方标准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24-04-07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4月2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获悉,攀枝花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并正式发布,将于2024年4月15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次发布该领域地方标准。

  2021年以来,针对各类解纷力量“单打独斗”、机制不畅、质效不高等问题,我市将多元化解的统筹作用和人民调解的服务群众优势结合起来,建设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双中心”),建成全省首个全市域“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工作流程、配套机制以及丰厚的实践经验。

  目前,全市建成“双中心”55个,融合了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5”热线等10个平台,有10个部门以及市中心医院、市二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企事业单位派员“常驻”,还有21个部门“轮驻”,341个人民调解组织、179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随叫随驻”,形成最大范围的合力和广泛的社会共识。

  为给“双中心”建设提供明确、科学的具体标准,实现点状“盆景”向遍地“风景”和攀枝花“全景”转变,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起草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草案稿,于2023年10月提交立项申请。在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24年2月形成送审稿,顺利通过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开展的技术审查。该标准于2024年3月15日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并正式发布。

  据了解,该标准主要适用于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双中心”建设和管理,标准详细规定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的术语和定义、场所建设、职责、进驻管理、制度管理和日常管理等内容,包括场所建设面积、功能室设置、服务职责、标识标牌、进驻要求、管理等技术要求。

  该标准正式实施后,将提升各级“双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群众在面对纠纷时可获得优质高效的调处服务,达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的服务效果;将促进各级各部门在处理矛盾纠纷时的行为更加规范,增强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将为其他地区在类似领域的标准制定提供参考。“双中心”经验做法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我市将持续监督和评估标准的实施效果,不断完善,使其更好适应发展需要。加强宣传推广,通过与其他城市交流,推动标准在更大范围发挥作用。(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晏洁 张珊珊)

审核: 雷雨阳   责任编辑: 杨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