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财政预算公开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5-03-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攀办发[2013]72号《攀枝花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规定,我局主要职责是在市公安局领导下,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工作以及市公安局22项职责中涉及分局完成的工作职责。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是:坚持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及全省政法工作会、公安局(处)长工作会等系列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为工作主线,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安部“四项建设”为引领,省公安厅“三化建设”为指针,牢牢把握“革除积弊,夯实基础,深化改革,进位争先”的总基调,进一步改革创新警务运行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抓严抓牢队伍管理,推动公安主业和队伍建设提效升位,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发展,建设“平安仁和”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二、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425.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52.7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52.7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557.88万元,医疗卫生118.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34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工作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机关及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交警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2557.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公安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2349.52万元、项目支出208.36万元。

  1、行政运行2349.5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及办公、水电、邮电、差旅费、汽油、工会福利等日常运转支出。

  2、治安管理业务费68.36万元,用于治安管理业务支出。

  3、国内安全保卫业务费10万元,用于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支出。

  4、刑事侦察业务费100万元,包括侦察刑事案件业务支出。

  5、道路交通管理30万元,用于仁和区道路交通管理支出。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福利费支出。

  (三) 医疗卫生118.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标准为在职人员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55.34万元,用于单位按规定标准为民警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三公经费预算说明.doc

          预算表及三公经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