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9-02-01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简介。根据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市本级、东区和西区运政路面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承担市管国省干线及东区和西区县、乡道公路路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工作;负责市本级、东区和西区货运源头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承担大件超限运输护送工作;保护公路路产、维护公路路权、维持公路养护和应急抢险作业秩序;负责公路“三乱”日常监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违法举报受理工作。

  (二)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重点工作。

  1.公路路政巡查

  全年法定工作日巡查率不低于90%,重要时段和路段加大巡查频率;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查处率不低于98%,违章建筑查处率不低于95%,公路路障查处率不低于98%,公路及公路留地内设置广告、标牌查处率不低于95%,管理路段内无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超限运输治理

  经检测载货车辆超限率控制在3.5%以内,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卸载率不低于90%。

  3.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

  重点监管“两客一危”运输车辆,开展巡游出租汽车整治每周1次,联合公安交警对非法营运每周开展打击整治3-4次。

  4.执法案件办理

  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被维持率为100%。

  安全管理

  确保不发生责任性安全事故。

  队伍及政风行风建设

  大力开展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教育覆盖面达100%,确保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行为;做好改革中队伍稳定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前身为攀枝花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该支队成立于1999年11月,是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2009年4月经四川省人事厅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因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于2017年12月将攀枝花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更名为“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市交通运输局所属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支队核定编制95名,内设 5 个业务科室和 8 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超限运输管理科、安全管理科、财务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六大队、七大队和特勤大队,其中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实行派驻制,工作目前在编正式队员72名;聘用人员87名,其中协助执法队员82人、后勤服务人员名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3.8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3.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9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60.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25万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收支总预算1873.8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收入预算187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3.86万元,占100%;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10万元,行政运行(公路)1054.46万元,公路运输管理606.23万元,住房公积金92.2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支出预算187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63万元,占67.65%;项目支出606.23万元,占32.3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73.8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3.8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3.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9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60.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3.8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4.34万元,主要是因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92万元,占6.45%;交通运输支出1660.69万元,占88.62%;住房保障支出92.25万元,占4.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3.8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目标奖;退休人员社保统筹外退休费、目标奖;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及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7.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公路)(项)2019年预算为1054.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发放;医保、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纳;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党建经费等公用经费开支。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19年预算为606.23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82人)人员支出;为完成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及道路运输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业务性质项目支出,包括应急处理专项经费;治超经费;安保设施维护费和路产修护费;超限站运行经费;执法服装及执法装备购置费;强制执行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92.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7.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等人员经费开支;公用经费18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党建经费)等公用经费开支。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6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2019年预算均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计划用于检查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接待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我支队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货车4辆(皮卡)。

  2019年无公车购置计划。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4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道路运输监管工作和下企业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19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4.74万元,比2018年预算169.1万元增加15.64万元,增长9.24%,原因为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人员增加,经费正常增长导致的计提类公用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党建经费)的适当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8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6.2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公路)(项):反映公路水路运输类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开支。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_[305004]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xls

                  [305004]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ar

                  305004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