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9-02-01     来源:市土地储备中心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职能简介。

  (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以及市场需求情况,草拟土地储备年度计划。(2)对拟收购土地进行市场调查分析,拟制土地收购方案。(3)拟定储备土地开发整理方案,组织工程招投标和工程进度,质量监督。(4)按规定管理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荒芜土地、无主地和置换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范围,并对储备土地进行管理。(5)对城市建城区内成片旧城改造块进行开发、加工整理。(6)严格执行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规定,多渠道筹措土地收购储备资金。(7)协助规划部门做好储备土地规划方案的优化,拟制储备土地营销方案,做好储备土地招商引资和投入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重点工作。

  1.做细做实做好土地储备管理工作

  (1)督促属地政府加快原改制企业土地周边的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储备土地上市拍卖。

  (2)与棚改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棚改腾空区房屋拆除进展情况,适时介入棚改土地的收储。

  (3)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推动棚改土地的上市处置。

  (4)建议棚改土地收储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政府进行管理。

  (5)积极争取向上资金,加大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申报。

  2.坚决持续做好统征遗留问题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1)全力推进凤凰社区11号安置住宅楼产权办理工作,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即可按程序开展消防整改工作,为2019年完成11号安置住宅楼产权办理打下基础。

  (2)督促施工企业尽快完成凤凰社区联谊大厦消防整改验收,为开展下一步工作创造条件。

  (3)切实做到“五个到位”,争取化解信访积案1-2件,扎实推进信访维稳工作。

  (4)积极推进联谊大厦2号楼设计改造工作。

  3.坚决持续做好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1)继续推进炳二区、炳三区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部核算工作。目前,该项工作通过局长办公会审议。下一步,通过邀请比选确定作业单位,储备中心将作为主体配合好作业单位开展内部核算工作。

  (2)继续推进已实施未立项、未批复等零星项目资金支付相关工作。梳理情况已报请市政府,待市政府批复后,积极准备资料,主动对接财政,待工程资金到位后及时支付给实施单位。

  (3)继续推进炳三区H线人行道工程、炳三区道路设施维修工程2个项目资金支付相关工作。目前,正在完善炳三区H线人行道工程项目、炳三区道路设施维修工程合同竣工资料,补签施工合同,待工程项目审计完成后支付工程款。

  4.加强责任担当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1)努力推进未交的市政道路早日移交。继续协助推进炳二区南充路、地龙箐路、机场路口至天津连接线后段,炳三区机场路以南的新盛路、新丰路、佳华路(四段)、新福路、新源路(南路一段、二段)、佳兴南路等13条道路和新建道路T、V线等共计17条市政道路的移交管理工作,争取尽快实现移交。

  (2)继续督促代建单位做好炳三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道路工程(一期)的施工管理工作并做好巡查管理。

  (3)继续做好炳二、三区市政道及炳三区弃土场未移交前的现场巡查工作。

  (4)配合做好新建项目炳二区四号次干道、炳三区二期道路工程O线延长线的前期相关工作,主要做好项目开工建设后的现场施工管理工作。

  (5)继续做好遗留问题解决和工程档案归档管理相关工作。

  (6)资金支付。向上积极做好资金争取工作,向下做好工程资金拨付工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保证农民工工资不拖欠。在工程项目管理和资金支付过程中,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工程款核算时按专款专用管理。

  (7)工程项目审计。工程项目竣工后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并送专业审计机构进行结算审计。配合审计单位到现场核查。同时,做好审计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以便查询。

  (8)合同补签。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收集当初实施的依据,报领导集体决策后按程序进行补签。

  5.持之以恒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继续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头羊”作用,一级带一级,层层示范;继续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精神之基,防止精神上“缺钙”,得上“软骨病”,从而导致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最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继续抓好作风建设,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微腐败”;继续抓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继续抓监督,认真用好问责利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4万元。支出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76.52万元。

  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376.5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37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12万元,占86.6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4万元,占13.39%。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37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12万元,占86.61%;项目支出50.4万元,占13.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6.5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6.1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4万元;支出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76.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6.1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减少29.2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76.5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9年预算数为31.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2.事业运行支出 2019年预算数为271.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等支出。

  3.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9年预算数为 23.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积金支出。

  4.土地开发支出    2019年预算数为50.4万元,主要用于:储备土地管护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6.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7.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3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安排此项经费。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下降××%(或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辆改革减少1辆车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1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土地储备日常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0.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土地储备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_[404002]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xls

                  [404002]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zip

                  404002攀枝花市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