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7-03-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工作职能:①受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开展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建筑节能、房地产、测绘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工作。②开展建设领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二)市规建支队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市城乡建筑工程(含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房改造等项目)质量安全监察执法。

  二是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治理、文明施工扬尘整治执法检查。

  三是物业管理和住宅装饰装修执法检查。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编委核定人员编制35人,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于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系独立核算二级预算科级单位。市规建支队现有在职职工32人,其中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22人,执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制度的9人。按照《攀委办(2005)90号》文,聘用长期占编工勤人员1人,经费来源由市财政全额拨款。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规建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7市规建支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475.48万元;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市规建支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75.48万元。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为42.3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城乡社区支出预算为399.4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为33.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市规建支队2017年收支总预算475.4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规建支队2017年收入预算475.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5.48万元,占100%;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42.33万元,占8.90%;2、行政运行收入374.41万元,占78.75%;3、城管执法收入25.00万元,占5.26%;4、住房公积金收入33.74万元,占7.0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规建支队2017年支出预算47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48万元,占94.74%;项目支出25.00万元,占5.26%。基本支出包括: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33万元;2、行政运行支出374.41万元;3、住房公积金支出33.74万元;项目支出包括:城管执法支出25.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规建支队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5.48万元。收入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5.48万元。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48万元,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为42.33万元,主要用于这个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城乡社区支出预算为399.4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为33.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规建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5.4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54.48万元,主要是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增加了: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拨款;2、城乡社区拨款;3、住房保障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48万元,占100%。一、工资福利支出340.80万元,占71.67%;其中:1、基本工资支出104.06万元,占21.89%;2、津贴补贴支出166.36万元,占34.99%;3、奖金支出6.70万元,占1.41%;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7.33,占3.64%;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33万元,占8.90%;6、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2万元,占0.85%。二、商品服务支出98.38万元,占20.69%;其中:1、办公费支出6.40万元,占1.35%;2、水费支出1.28万元,占0.27%;3、电费支出3.20万元,占0.67%;4、邮电费支出1.97万元,占0.41%;5、差旅费支出25.60万元,占5.38%;6、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占0.25%;7、工会经费支出2.53万元,占0.53%;8、福利费支出3.12万元,占0.66%;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3.94万元,占5.03%;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4万元,占0.45%;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占0.42%;12、城管执法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占5.26%。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30万元,占7.64%;其中:1、住房公积金支出33.74万元,占7.10%;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6万元,占0.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7年预算数为475.48万元,主要用于: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计42.33万元;2、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计298.47万元;3、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共计73.38万元;4、住房公积金支出计33.74万元;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计2.56万元;6、城管执法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计2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规建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0.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7.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3.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规建支队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支队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4.02%。

  主要原因是2016年根据公务用车改革要求,封存支队公务用车和执法用车;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请示住建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后,12月份落实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单位现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车型为5座轿车。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用于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车辆通行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办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规建支队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规建支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3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3.7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市规建支队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市规建支队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万元。

  附件:市规建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