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城市管理局财政预算公开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5-03-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防洪、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综合管理工作及行政处罚权。

  2015年市城管局以“五创联动”工作为抓手,以实施“急难险重”和民生工程为重点,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不断规范城乡市容秩序。全面推进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公用事业、城监执法等城市管理业务工作,着力推进和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化、长效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555.7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5.7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8.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4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88.89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防洪、公用事业管理等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配合国家森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康养旅游城市的创建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城市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城市巡查、城市防洪、综合执法、公益广告宣传维护、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扬尘治理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五创联动其他配合工作、挂包帮蹲点入户、下村走访等工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