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财政预算公开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5-03-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当年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重点工作

  (一)基本职能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建于1987年,隶属于市公安局,属副县级行政单位,人员编制数278人,下设基层机构13个,目前人员数为480人,其中在职正式编制人员211人,协警员199人,离退休人员70人。负责掌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组织、指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工作;负责驾驶人考试及发证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工作等。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5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公安改革创新、法治公安建设和“三化建设”总要求,通过全面提升交通事故预防能力,提升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提升交警执法水平和交通管理工作质效。继续深化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公安交通安全管理改革,大力加强公安交警职业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新贡献。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531.0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31.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85.3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74.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9.81万元,项目支出2501.2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承担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以及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

  (一)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设13个基层机构以及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5年用于基本支出的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029.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1885.33万元。其中用于211名在职民警和工勤人员的全年基本工资、国家出台的津贴补贴及地方性津贴补贴、目标考核奖的发放以及在职民警及工勤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2、日常公用支出474.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部门的正常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党建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9.8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421.11万元,在职民警及工勤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235.57万元,在职民警和工勤人员以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11.24万元,长赡人员经费1.89万元。

  (二)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设13个基层机构以及部门为完成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经费支出。2015年用于项目支出的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1.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罚没物资保管费8万元;

  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工作经费20万元;

  3、车管所考试场地租赁费200万元;

  4、超速自动抓拍系统维护费160万元;

  5、编外合同用工458.7万元;

  6、红绿灯管控系统维护费150万元;

  7、标志标线经费140万元;

  8、特别业务费74.58万元;

  9、移动警务平台运行维护费20万元;

  10、车管所运行成本性支出,执勤执法检验、鉴定费用,执法办案费,装备设备购置费,其他临时聘用人员工资、保险等经费合计1270万元。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