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5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6-10-14     来源: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建于1987年,掌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组织、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员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5年,在市财政局的指导支持下,在市公安局和省厅交警总队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公安机关塑造“五型公安”和省厅交管局打造“四个警队”工作思路,始终坚持“路通畅,少伤亡,群众安,形象好”的工作理念,以深化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重点,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推进构建“四大格局和五大体系”,大力加强公安交警职业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夯实管理基础,把牢源头监管,创新管理思路,不断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应有贡献。

  (一)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交警支队始终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第一责任,突出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五个波次等47次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度,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9068起,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8.04%、下降3.41%、下降12.19%、下降15.58%。全市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

  (二)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2015年建设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建成红绿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交通治安卡口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和支队、大队两级指挥调度体系,实现交通管理的信息实时化、管控智能化和指挥调度扁平化、精准化,切实提高交警警务效能。

  (三)执勤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职业警队形象全面展现。交警支队紧紧围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总体要求,加强执法培训,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逐步形成了“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力”的良好局面。交警支队连续5年被市公安局评为执法质量考核一等单位,全省公安交警系统绩效考核一等支队,全市公安系统目标任务考核一等奖,今年被市政府确定为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

  (四)服务民生质效显著提高。交警支队聚焦民生服务,着力完善网点布局,构建了“家门口”的服务体系。致力转型升级,畅通“点对点”的服务渠道。积极探索创新,提供“多元化”的服务措施,便捷高效的交管服务随处可见。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政风行风测评群众反映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两个规范”专项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由市纪委委托国家调查队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满意度进行测评,交警满意度达到96.7%。攀枝花交警微信、微博在全省公安系统微信影响力排名第一,在全省交警系统双微影响力排名第一。一年来,交警支队先后被评为“四大活动”先进单位和“2014年度公安工作先进集体”,政工科被省公安厅荣立集体三等功,被省公安厅评为省级文化示范点,交警二大队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7名民警被市局荣立三等功,4个单位、100名民警受到嘉奖和表彰。

  (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完善货车双超整治防控体系、重点领域源头监管体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五大体系”,进一步深化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制定了《货车出场(站)六不准制度》等制度,出台货物装载源头管理办法,逐级签订责任书39421份,安装货物出场称重设备,实现“双超货车出不了场站”共查处货运车辆各类违法172120起、超限卸载291台次,实现“超限超载车辆过不了卡点”,货车超限率长期保持在1%的可控范围。将全市乡以上临崖临水3米及乡以下临水道路纳入排查范围,把每年整治30%的乡以下(含乡道)道路隐患进度要求纳入县区政府年度考核目标,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去年以来,全市完成路侧护栏建设近1300公里,基本实现国、省、县道全覆盖。全市44个乡镇全部建成交管办,设立村级劝导点223个,建成13个农村片区交警中队。今年以来,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伤人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12.24%、7.55%、10.71%。深入开展“交通文明行动计划”,建立了一套“54321”交通安全宣传新模式,开通公安交警双微平台,推出“车管服务”、“交通违法提醒”、“出行提示”等功能,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交通资讯服务。

  (六)实施“三项推进”构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一是把“降事故、保平安”作为第一责任,牢固树立“事故可防、防必有效”的理念,攻坚克难、深入创新,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市共查处无证驾驶1305起,酒后驾驶642起,醉酒驾驶215起,对718名交通违法驾驶人实施了拘留处罚。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源头监管。全面推行重点车辆“一车一档”的户籍式、属地化管理新模式,尽力减少重点车辆的漏管失控。三是推进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结合我市道路状况实际,积极推进道路交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程,利用建成红绿灯控制系统,交通诱导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交通治安卡口系统,固定测速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对全市道路实施三层布控、适时监控,基本实现了机动车“进出攀枝花知道、行驶轨迹知晓、所处区域知了”,有力提升预警、发现、干预、处置的能力。今年以来,全市死亡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侦破率达100%,伤人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侦破率达87.5%。

  (七)深化“三类举措”致力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一是提供便捷高效车管服务依托人保公司服务体系,将办理业务时间每日延长到21时、每周延伸至周末双休日,让服务触角不断向群众“家门口”延伸;扩容“网上车管所”,实现车管业务从“面对面”到“键对键”的转型升级,让群众“一个电话”、“一条微信”、“一封邮件”,就能享受足不出户的远程服务;推进“四式”品牌服务,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坐等式”服务、“站立式”接待等措施,让办事群众更舒心。推进“智能”自助服务,增添自助选号、自选体检、自选检验、自主预约考试等服务,让办事群众更贴心。推进“两类”评价服务,将“现场评价”植入办事流程、“电话回访”作为办结条件,让办事群众更满意。二是推行“三警”协作服务。交警支队大力推行警企共建、警校共育、警银协作“1+3”互动协作模式,为社会经济发展全力保驾护航。。三是积极参与应急抢险救援。在今年“9.18”青龙山山体滑坡、“10.8”炳仁线三线博物馆路段地基塌陷、“10.29”桐雅路泥石流等应急抢险任务中,做到闻警即动、快速应对,采取“近端24小时执守、中端交通管制、远端分流诱导”等措施,圆满完成各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充分展现公安交警应对地质灾害多发情况下的保安全、保畅通的能力和水平。

  二、 部门概况

  交警支队是市公安局下属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管理体制,下设基层机构1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经费收入决算情况

  1、2015年交警支队收入决算总额为8081.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93.82万元。

  2、收入总额较2014年增加1.23万元,其中增加民警及协警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等人员经费417.75万元,减少红绿灯建设改造经费收入416.52万元。

  (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7024.96万元,其中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268.69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支出239.64万元。

  (3)社会保障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抚恤人员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2.85万元。

  (4)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支出2548.29万元。

  2、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575.7万元,增加的主要是民警及协警人员工作、社会保障等人员经费。

  3、年末结转资金1056.09万元,主要原因是:(1)财政批复的政府采购装备、交通违法监管平台、车管业务监管平台、红绿灯系统维护费等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资金尚未支付。(2)财政拨待购置协警人员装备及服装费。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用于保障交警支队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交通管理专项业务工作,主要用于:

  (一)基本支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268.69万元。

  (二)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支出239.64万元。

  (三)社会保障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抚恤人员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2.85万元。

  (四)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支出1981.87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编外协警人员工资及五金、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施划费、车辆牌证照购置费、车管所工作运行支出、交通违法超速监控系统维护费、装备购置(包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等。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2015年公务接待费2.52万元,支出数未超预算。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97万元,支出数未超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交警支队实施的标志标线、道路交通违法超速系统维护、车管所保安保洁、公安交通专用装备购置、公安移动执勤执法定位终端系统等项目均通过政府采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底(按历史成本计价)交警支队占有无形资产501.64万元,固定资产7172万元,其中:车辆102台、价值1771.265万元,房屋建筑类价值4648.26万元,无200万元以上单项大型设备和车辆。

    附件: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XLS